以拍電影之名—評薪傳實驗劇團《雷雨2.0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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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浪潮戲劇的領頭人物
王翀導演的大名,早在前兩年就在筆者的腦海中留下深刻印象。原因是他早期在大陸演出德國劇作家如彼得漢克(Peter Handke, 1942—)的實驗性作品,其劇裡劇外的後現代論述,在大陸劇場絕對不是主旋律,但王翀卻甘犯禁忌而做此戲,高聲宣揚了他自己「厭惡平庸戲劇」1的理念。
今年,王翀導演帶著兩部作品訪臺:一是「廣藝兩岸小劇場藝術節」的《中央公園西路》,一是「臺北藝術節」的《雷雨2.0》。為能與臺灣觀眾多所交流,他亦在臺北藝術節期間舉辦「舞台電影工作坊」。這三個活動的連結在於兩部戲劇作品的表現形式都是相同的,是王翀發起「新浪潮運動」後探索得出的「舞台電影」。筆者此次是看過《雷雨2.0》,並參與演後座談以及工作坊,初次體驗這種結合兩種藝術形式的大膽創新。
王翀選擇以經典話劇《雷雨》作為顛覆對象,是有政治訴求的,為的是向主旋律抗爭,標榜的是「不落窠臼、自成一格」的精神。筆者認為這是深具啟發性的,但在大陸當前的文化環境能夠影響多少,仍待觀察;至於在臺灣演出的意義,更多還是專注在表現手法的革新,以及展現其特別的美學風格。
戲劇v.s電影 對照又對立
「舞台電影」進一步的意思即是「在舞台上拍電影」,這讓人聯想戲劇與電影之間,相似卻又相異的兩種藝術。總有創作者試圖讓兩者不斷辯證,想找到弭合的可能性,但是兩者之間有一條永遠無法相合的裂縫,就是「資訊接收的差異」。戲曲學者陳芳英教授曾在論及新編戲曲《金鎖記》時提到:「觀賞影片時,坐在前排的觀眾和坐在後排的觀眾,接收的『資訊』差別不大,但在劇場中,特別是社教館城市舞台或國家劇院這麼大的劇場,觀眾所坐的位置,相當明顯的影響接收到的資訊,特別是畫面。」2而這樣的差異在王翀特別的設計過後,出現了相當新奇而獨特的觀賞效果。
「在舞台上拍電影」與其說是一種表現形式,不如說這同時也是戲劇內容。整部戲所要講的,大致就是「拍『兩女一男的愛情故事』」。這個「拍」字很重要,所有在舞臺上的拍攝動作都有兩種意涵,一是拍愛情故事,一是演出「拍愛情故事」。如此則顯示了這部「舞台電影」的真實目的:以拍電影之名,行的還是劇場演出之實。「電影」在這部作品中的位置實不與劇場平行,而是作為一種手段、一種元素而存在,且完全為劇場服務。筆者不視這個作品是任何一種形式的電影,在舞台上方螢幕的影像也只是戲劇的部分「輸出」,並不是戲劇的全部。如果你只是專注在螢幕上的愛情故事,就錯過了舞台上的「正在發生」的一切。這也正是導演對觀眾發出的挑戰,你必須不斷地變換視角,在螢幕、在舞台場景、在側台的機器、在現場演出的樂手,無法定焦,也沒有既定的觀看順序,你在整場演出當中必須試圖「縱覽全局」。但這場試驗的最後,卻發現了一種吊詭現象:你永遠處於「資訊落差」之中。
是的,永遠處於「資訊落差」之中。
變革之後 是相濡以沫?還是相忘於舞台?
導演為求戲劇與電影能夠精準弭合,對於所有的動線、走位和媒介輸出做了無數次的試驗及練習,才能造就出一部「現拍現剪現映」的電影;光就螢幕上來看,真的在表面上是「完整的」影像,似乎達到兩項藝術的細膩結合。但恰恰是當觀眾都把焦點放在理解螢幕上的劇情時,舞台以「機器擋住演員」的理由被忽略了,就算要為舞台正在「演出『拍攝』」來辯解,也難以表示這其中有所意義,因為轉換過所有視角後,你都會回到螢幕上。筆者認為這是一種錯覺,連「虛實界線」的交錯辯證也難以挽回,同時加強這種錯覺的,還有聲音的製作與輸出。整部電影的台詞和旁白全是事先配音,「內心戲」份量很重,除了表現導演本身的敘事喜好之外3,更重要的是,降低了聲音的「實感」,並使之融化於某種意識流電影的感官經驗中,讓觀眾更執迷於影像敘事的脈絡。
王翀的創作總在「叩問戲劇和表演的本質」5。筆者從《雷雨2.0》當中看見他用電影混搭進戲劇,試圖去重構觀看,以及建立故事的過程。深具探索精神,並真正嚴謹地實踐。這是以創意實驗為盛的臺灣小劇場目前還沒看到的,而我們先看到了在艱難環境中發展的大陸小劇場,他們所創發屬於「未來的戲劇」。即使這當中仍有影像與劇場技術弭合等需要再探討的地方,筆者仍相當肯定導演為打破劇場成規所嘗試的各種元素,以及他期望觀眾對美學的思考意圖。王翀未來的作品想必能有更豐富的思維,我們拭目以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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